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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選逕錄取及第二階段口試名單公告

系所公告
張貼人:公告日期:2011-11-03

進入第二階段口試名單之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請於口試30分鐘前,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到時間至報到地點辦理報到,屆口試時間尚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口試機會。
    2.口試每人自我簡介時間約5分鐘。
    3.如欲使用投影設備,請自備投影片、隨身碟或光碟片,口試會場均備有投影機、單槍投影機及NB(內含簡報軟體)。
    4.考生服務電話:(02)7734-6655。
 
最後修改時間:2015-04-15 PM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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