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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工程學系甄選108學年度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獎助生簡章】
系所公告
張貼人:陳姿婷 ╱ 公告日期:2019-05-29壹、 甄選依據: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康橋學校財團法人合作培育中小學師資計畫。
二、 康橋學校財團法人108年4月29日(108)康軒校務字第008號,康橋學校財團法人師資培育獎助契約書、108學年度獎助生員額類別核定函。
三、 本簡章經本校108年5月27日107學年度師資生甄選委員會第4次會議審議通過。
貳、 甄選名額:1名(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專修程式設計或數位學習者為優先,能指導參與資訊類競賽,對機器人設計或創客有參加經驗者。學/碩(博)士級培育)
參、 分發學年度、分發學校:
110學年度,分發至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
肆、 申請資格:
大四以上及碩(博)士班學生皆可申請,應符合條件說明如下:
一、學士級培育
應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始具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資訊工程學系105學年度(含之前)入學之學士班學生且具本校中等師資類科正式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不含卓獎生身份之師培生)。
(二)、 108學年度第1學期現仍在學,且於本學制內未曾有記過以上之確定處分。
(三)、 歷年學業平均總成績班級排名名次(換算百分比)在前50%,未來擬任教「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
(四)、 學生自認對從事前開科別之教職有強烈熱忱,衡酌自身此學士學位取得、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至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集中實習與義務輔導及教師資格考試通過時程,得於110學年度接受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分發者。
二、碩士級以上培育
應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始具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資訊工程學系(所)碩(博)士班學生,且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1. 具本校中等師資類科正式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
2. 已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專門課程及中等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者。
3. 已取得「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4. 已取得「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108學年度第1學期現仍在學,且於本學制內未曾有記過以上之確定處分。
(三)、 其現就讀之碩(博)士班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GPA3.4以上,未來擬任教「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
(四)、 學生自認對從事前開科別之教職有強烈熱忱,衡酌自身此碩(博)士學位取得、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至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集中實習與義務輔導及教師資格考試通過時程,得於110學年度接受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分發者。
伍、 申請時間:
自108年9月2日(星期一)至108年9月12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9-05-29 PM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