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及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資訊工程學系抵免申請作業時程為2/11(一)~2/18(一),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之學生須檢附成績單正本,如為肄業之學生須出具修業證明書連同成績單正本,以確保學生前一階段學籍是結束的。
三、抵免學分需未列入畢業學分數內才能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