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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生預審】學士班107級畢業學分預審(請同學下載填寫後於106年9月22日擲交系辦備查)

系所公告
張貼人:鄭香玲公告日期:2017-08-3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士班106學年度畢業學分預審流程

 

壹、說明

一、     請同學自行上網登入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查詢已修習並通過的科目。(路徑:校務行政入口→成績相關→在校生成績→選擇「歷年」並匯出存查)

二、     依據本系學士班103學年度入學修業規定(可至系網/教務資訊/學士班項下查看),填入已修得之科目(不及格科目、輔系及雙主修科目或全學年課程僅修半學期者,請勿列出)。加總已修得之所有學分並對照修業辦法中規定之學分數,判別自己是否達到修業標準。

三、     填寫完成,請於106922日(星期五)前經簽名確認後繳回學系辦公室備查。

四、     本表是為協助同學即早自行檢視是否符合基本畢業學分數之參考,但畢業資格之審查仍需以系辦公室之審查結果為準。

 

貳、注意事項

一、     若無法於修業年限間完成校共同必修及本系所規定之課程學分者(除教育學程、專業學程等相關課程外),學校系統會自動將同學納入延畢名冊,不需自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二、     除校共同必修及本系所有規定之課程外,另包含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教育學程等學分計算,修習同學需自行檢閱該學程之學分計算方法

(1)若欲放棄雙主修、輔系者,須向教務處申請。

(2)若欲放棄教育學程須向師培處課程組申請。

三、     已完成校共同必修及本系所有規定之課程學分者,因修習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專業學程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畢,需在行事曆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四、     經自我檢視評估後,未能符合畢業規定之學生,請儘快預作本學年選課規劃,若需課業輔導,可主動請導師協助相關輔導事宜。同學如有畢業資格審核疑義(或轉學生不知應適用哪一年度之修業規定),可洽詢本系鄭香玲小姐tel77346656e-mailangel@csie.ntnu.edu.tw)或公館校區教務組辦理。




最後修改時間:2017-08-31 PM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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