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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第2學期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時程相關規定

系所公告
張貼人:公告日期:2010-04-27

98學年第2學期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時程相關規定

一、依據本校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八點:學位考試每學期(暑期班學生於每暑期)舉行一次,其日程依照行事曆規定。如有口試委員出差出國經所長同意,報請教務長核定後,得延期(第1學期至遲於131,第2學期至遲於731)舉行。學位考試延期申請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列印各類表格下載編號22

()日間學制(98學年度第2學期)

 

學位證書

登載年月

學位考試期限

延期期限

論文定稿暨辦理離校手續期限

   

博士班

碩士班

996

99630

星期三)

 

如有口試委員出差出國,經所長同意,報請教務長核定後,得延期至遲於731(星期六)

99831

(星期二)

逾期仍未達修業年限者則次學期仍應註冊、選課,並於該學期繳交論文最後期限之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視為未通過學位考試,並依規定退學。

 

 

敬請同學留意重要時程,請務必於截止日前辦理完畢。

系辦公室敬啟4/27

 

 
最後修改時間:2014-12-31 AM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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