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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雜費繳費單注意事項

系所公告
張貼人:公告日期:2015-01-21

1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04225日(星期三)止,請持繳費單至中信銀、郵局臨櫃、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逾繳費期限者,請到中信銀、郵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

2、請注意: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者,視同未註冊,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予退學。

3、繳費單係暫依103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名單製作,若未符費註冊資格,所繳金額將全額無息退還。

4、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者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

5、辦理就學貸款者,繳費單金額為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無需繳費。

6、如有疑義,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34-1343(日間學制繳費內容)、7734-1345(在職進修學位班繳費內容)、生輔組7734-1062(就學貸款)、7734-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查詢(繳費通路)。

最後修改時間:2015-04-15 PM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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