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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程甄選要點修正對照條文

系所公告
張貼人:公告日期:2014-04-23

1.本條文主要廢止操行成績評定辦法,刪除有關操性成績須列甲等以上之規定。

2.學校來文請見附件!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5-04-15 PM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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