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實驗室(及學士班班代)留意領取及歸還畢業服相關規定
【※注意:請先確認已完成上網登記借用,網址:http://goo.gl/Bh3873】
壹、借用時間、程序、地點及聯絡人:
一、借用時間:請依規定時間辦理借用,逾期恕不受理。
各研究所碩博士班:
103年 5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下午2:00。
103年 6月 4、 6日(星期三、五),上午10:00〜下午2:00。
補借:103年 6月10、12日(星期二、四),上午10:00〜下午2:00。
1.需依庫房存量辦理借用,無法保證一定會有學位服可供租借。
2.借用時間如遇停止上班情形,則往後順延。
二、借用地點:校本部男一舍地下室<桌球室旁原全家便利商店>。
三、借用方式:
大學部以班級系所為單位領取,碩士生以實驗室或系所為單位領取,博士生可個人領取,依上述時地借用,並繳交租借費,注意請自備零錢及提袋 (租借費用學士服每套150元、碩士服每套300元、博士服每套600元) 。
四、未依指定時間領取學位服者,將不保留學位服借用之權利。
五、資產組承辦人:鄭欽汶先生,電話:7734-1978。e-mail: kiss@ntnu.edu.tw
貳、繳還時間及地點:
【※請各班代表要求同學歸還學位服時將衣服拉鍊拉上,以確認無損壞,並盡量將全班之學位服收齊,依上述時地歸還。】
一、校本部:時間: 6月23、25、30日(星期一、三)上午10:00〜下午2:00。
地點:校本部男一舍地下室<桌球室旁原全家便利商店>
二、公館校區:時間: 6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下午2:00。
地點:公館校區綜合館1樓大廳。
三、逾6月30日未歸還者,每逾一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一日以一日計,不含例假日〉,並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
參、遺失及損壞賠償:
一、請妥善保管學位服,若有遺失或損壞,應依規定賠償。概由各班代表負責向遺失者收取賠償金後繳交學校。未完成學位服繳回手續者,無法辦理離校手續。
二、學位服不得自行洗燙,使用後如有損壞責任自負,學士服賠償每套1,000元,碩士服賠償每套2,000元,博士服賠償每套3,000元。
備註:請同學務必依規定時間內繳回學位服,以免造成辦理離校手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