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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本校107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日期自107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截止,請符合資格同學依期限提出申請。

系所公告
張貼人:鄭香玲公告日期:2018-09-06
一、依據本校弱勢助學計畫(如附件)辦理。

二、弱勢助學金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應計列人口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二)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逾新臺幣2萬元。
(三)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免繳)
(四)不動產價值合計在650萬元以下。

三、博士班可申請至7年級,碩士班可申請至4年級,在職進修班及大學部延畢生不可申請,本學期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不可重複申請本助學金。

四、相關資訊請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弱勢助學金網頁查詢。

五、本案洽詢窗口:生活輔導組黃麗真小姐(02-77341057; lichen@ntnu.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18-09-06 PM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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